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六年六月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电话:0731-82953778传真:0731-82953779邮编:410000
网站:www.qiyuan.com致: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的委托,担任天亿马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天亿马本次交易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天亿马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相关事宜,以及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加期评估相关事宜所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包括本所指派经办本次交易的签字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补充性文件,应与《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一起使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3-2-1二、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有关内容进行的补充与调整,对于上述文件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关系,本所律师将不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重复描述或披露并重复发表法律意见。
三、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特别说明外,本所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作出的声明及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天亿马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和公告。
五、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天亿马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3-2-2正文
一、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天亿马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等资料,本次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天亿马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98.5632%股权。其中,天亿马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0.2672%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48.2960%股权。
根据金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为121000.00万元。参考该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标的公司98.5632%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118850.53万元。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26.7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2176.26万股,具体如下:
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序交易标的名称交易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股份数量方支付的总号及权益比例(万元)(万元)(万股)对价(万元)
星云开物22.43%股
1陈耿豪26418.4111613.84434.0038032.25
权
南通成为常星云开物19.06%股
27777.917472.90279.2615250.81
青权
3-2-3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
序交易标的名称交易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股份数量方支付的总号及权益比例(万元)(万元)(万股)对价(万元)
广发信德科星云开物13.33%股
35437.335224.10195.2210661.43
文权苏州市德同
4星云开物5.97%股权2436.182340.6587.474776.83
合心
5乐陶陶星云开物5.97%股权2435.632340.1187.454775.74
6林芝利新星云开物5.08%股权3109.622987.67111.656097.29
7杨凯然星云开物4.35%股权1151.846223.41232.567375.24
8张杰波星云开物4.01%股权1060.815731.62214.196792.43
9璀璨远见星云开物2.82%股权1386.061331.7049.762717.76
10乐熙熙星云开物2.51%股权2172.242087.0677.994259.30
11乐腾腾星云开物2.27%股权1959.031882.2170.343841.24
深圳市前海
12千意智合三星云开物2.13%股权869.53835.4331.221704.95
期
13胡俊星云开物1.77%股权467.552526.1794.402993.71
14王佳星云开物1.58%股权419.262265.2684.652684.52
15乐哈哈星云开物1.38%股权1194.091147.2642.872341.35
广发信德二
16星云开物1.25%股权762.37732.4727.371494.85
期
17璀璨德商星云开物0.89%股权437.71420.5415.72858.25
广州信德创
18星云开物0.87%股权532.52511.6419.121044.16
业营
19乐摇星云开物0.45%股权386.93371.7613.89758.69
20珠海康远星云开物0.42%股权186.53179.226.70365.75
21上海德盾星云开物0.03%股权12.2311.750.4423.98
星云开物98.5632%
合计60613.7758236.762176.26118850.53股权
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
3-2-4天亿马拟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学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定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32.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天亿马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上市公司总股
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24140股后的65628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上市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6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3-2-5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完成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方案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24140股后的65628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按上市公司总股本66852800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0.490845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为3.926756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由26.76元/股调整为19.18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资产股权的交易价格不做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序号交易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股份数量支付的总对价及权益比例(万元)(万元)(万股)(万元)星云开物
1陈耿豪26418.4111613.84605.5238032.25
22.4316%股权
星云开物
2南通成为常青7777.917472.90389.6215250.81
19.0635%股权
星云开物
3广发信德科文5437.335224.10272.3710661.43
13.3268%股权
星云开物
4苏州市德同合心2436.182340.65122.044776.83
5.9710%股权
3-2-6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序号交易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股份数量支付的总对价及权益比例(万元)(万元)(万股)(万元)星云开物
5乐陶陶2435.632340.11122.014775.74
5.9697%股权
星云开物
6林芝利新3109.622987.67155.776097.29
5.0811%股权
星云开物
7杨凯然1151.846223.41324.477375.24
4.3499%股权
星云开物
8张杰波1060.815731.62298.836792.43
4.0062%股权
星云开物
9璀璨远见1386.061331.7069.432717.76
2.8180%股权
星云开物
10乐熙熙2172.242087.06108.814259.30
2.5122%股权
星云开物
11乐腾腾1959.031882.2198.133841.24
2.2656%股权
深圳市前海千意星云开物
12869.53835.4343.561704.95
智合三期2.1312%股权星云开物
13胡俊467.552526.17131.712993.71
1.7657%股权
星云开物
14王佳419.262265.26118.112684.52
1.5833%股权
星云开物
15乐哈哈1194.091147.2659.822341.35
1.3809%股权
星云开物
16广发信德二期762.37732.4738.191494.85
1.2457%股权
星云开物
17璀璨德商437.71420.5421.93858.25
0.8899%股权
星云开物
18广州信德创业营532.52511.6426.681044.16
0.8701%股权
星云开物
19乐摇386.93371.7619.38758.69
0.4475%股权
星云开物
20珠海康远186.53179.229.34365.75
0.4233%股权
星云开物
21上海德盾12.2311.750.6123.98
0.0300%股权
星云开物
合计60613.7758236.763036.333036.33
98.5632%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因上市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发行价格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数量由2176.26万股调整为3036.3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3-2-7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价格调整情况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规则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相同。
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完成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24140股后的65628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66852800.00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
0.490845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为3.926756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由32.74元/股调整为23.48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
马学沛不超过1.55亿元不超过4734270股不超过6601362股
合计不超过1.55亿元不超过4734270股不超过6601362股因此,本次交易因上市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发行价格后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734270股调整为不超过6601362股。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上市公司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本次重组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符合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约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2-8二、加期评估事项
(一)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金证出具的金证评报字(2025)第058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星云开物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为
121000.00万元。参考该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星云开物98.5632%股权交
易作价确定为118850.53万元。
(二)加期评估情况鉴于金证出具的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即将超过
一年有效期,为保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星云开物的股权价值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金证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星云开物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金证评报字(2026)第 A0575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加期评估中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星云开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星云开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加期评估基
准日(2025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25000.00万元。
经加期评估验证,星云开物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125000.00万元,加期评估结果相对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增加4000万元,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前次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仍选用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综上,本所认为,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加期评估结果相对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未出现减值情况,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前次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3-2-9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壹式陆份,伍份交天亿马,壹份由本所留存备查,均由本
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3-2-10(本页无正文,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三)》之签字盖章页)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经办律师:
周琳凯张恒
经办律师:
侯大林
签署日期:年月日
3-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