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泽宇智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9 查看全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泽宇智能自成立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规范法人治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现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互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分别设立了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内部经营管理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与股东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监督董事会对企业的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二)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已建立、健全包括重大投资决策、重要财务决策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董事

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

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根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融资等重大事项的经营及财

务决策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监事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2、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包括决策程序、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较完备的管理

制度体系,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经营层能够较好地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并按照内部管理体系的规定有效运作,显示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积极的控制机制。

(1)对外投资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

2023年度,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北京泽宇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公司2023年度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2)对外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在2023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3)关联交易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交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公司在2023年度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三)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

作规章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公司审计部设专职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泽宇智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

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评价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泽宇智

能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对采购、销售相关会计凭证进行样本抽查;查阅三会会议

资料、决议等文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对泽宇智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机构结论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泽宇智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其他事项的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泽宇智能2023年度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泽宇智能2023年度不存在违规理财及违规委托贷款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泽宇智能2023年度不存在违规证券投资及违规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明明吴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