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证券简称:泽宇智能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1735568.00股)的股本4026720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0元(含税),派发现金76507680.19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735568.00股后的4026720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234张剑
208*****952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8*****264南京崇泽慧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709褚玉华
503*****743夏根兴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404407569.00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76507680.19元/404407569.00股*10=1.89184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
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891845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丁龙霞
3、咨询电话:0513-85359899
4、传真电话:0513-85359800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