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证券简称:泽宇智能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占公司有占公司有出席方式股东表决权股股东表决权股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人数份总数的人数份总数的比例比例
总体情况13028975242571.6486%1296721626516.6209%
现场出席情况528876434571.4043%46622818516.3766%
网络投票情况1259880800.2443%1259880800.2443%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28925430999.8281%4812160.1661%169000.005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6671814999.2589%4812160.7159%169000.02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28925430999.8281%4812160.1661%169000.005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6671814999.2589%4812160.7159%169000.02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28925430999.8281%4812160.1661%169000.005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6671814999.2589%4812160.7159%169000.02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28945872599.8986%2727000.0941%210000.00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6692256599.5631%2727000.4057%210000.03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晓曼、邓康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