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跃华)
本人自2025年10月开始担任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累计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本人刘跃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造价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等资格。2005年3月至2008年7月,担任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7月至2015年4月,担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6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0月至今任万祥科技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本着公正诚信、严谨务实的原则,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召开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应出席
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出席股独立董次未亲自参董事会席董事式参加董席董事事会次东会次事姓名加董事会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数议刘跃华31200否1
公司2025年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的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的审议和投票,未对2025年参加的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管理、督促及指导内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积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审计会计师沟通,对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旧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日常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
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审议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并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证券部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其他方面情况的窗口,公司通过证券部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报,并及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及时解答独立董事的疑问,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对于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情况所需要的资料,公司证券部均及时给予提供,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运作、规范募集资金存放和关联交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在2026年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做出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跃华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