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或“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和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规范治理。现对本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鹏先生、顾月勤女士、卜树仁先生组成,黄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2025年10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学浩先生、刘跃华先生、吴国忠先生组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学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目前,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1、王学浩先生:1985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德勤华永税务总监、上海元耀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元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9月起任恒立液压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起任万祥科技独立董事。
2、刘跃华先生: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造价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等资格。2005年3月至2008年7月,担任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7月至2015年4月,担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6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万祥科技独立董事。3、吴国忠先生: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11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苏州市万祥电器成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5年10月,任万祥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10月至今,任万祥科技董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
配置的要求,王学浩先生、刘跃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王学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内容2025年1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20日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案》。
2025年4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7日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核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5年8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5日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9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25日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年10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审议202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22日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案》。
2025年12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10日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对
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
中、事后保持了密切且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管理、督促及指
导内审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计划实施内部审计。同时,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予以关注,积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推进公司管理能力提升。审计委员会未发现2025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健全,确保了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审计委员会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