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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祥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80证券简称:万祥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淞葭路1688号万祥科技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军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3292102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300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283199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07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

代表股份89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8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8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9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58%;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1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909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58%;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1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9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58%;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1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86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5%;反对1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95%;反对1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8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9087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反对1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957%;反对1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98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7%;反对2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95%;反对2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8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7.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87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1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844%;反对1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3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8.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8430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7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9%;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91%;反对7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86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5%;反对1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83%;反对1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92%;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6%。

10.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86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5%;反对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83%;反对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9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11.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84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1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61%;反对1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进行了年度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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