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许良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努力做到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并对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尽力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发挥独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许良军: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教授。1982年2月至1983年7月,河北电话设备厂技术员;1983年9月至
1986年6月,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1986年6月至2021年
10月,历任北京邮电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中国机电元件协会理事、电
接插分会副理事长,广东连接器协会会长,深圳连接器协会专家团主任。2021年10月退休。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通讯方式出席2次;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和相关议案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懂事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出现董事会情况本报告期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现场出席委托出席应参加董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姓名次数次数事会次数数加会议许良军53200否列席股东大会次数3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和考核,审核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了建议。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公司战略相关会议,关注了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并发挥本人在行业内长期从业的经验积累优势,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也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了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
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
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于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关联方形成依赖。(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于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议,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对公司在2024年给我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许良军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