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证券简称:凯旺科技公告编号:2025-031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海刚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5996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2.57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8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5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1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5996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7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8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5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1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6%;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6%;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8%;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0%;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6%;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6%;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6%;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0%;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0%;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8%;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0%;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8%;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0%;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孝辉、江忠皓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