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证券简称:凯旺科技公告编号:2025-064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业世纪工业中心 B栋 501-502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海刚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5990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5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8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3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59852112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59852112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2409
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2
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2
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409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学春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2112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2113
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040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学春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2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3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0409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1%;
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2%;
反对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
4.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4.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孝辉、江忠皓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