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5证券简称:鸥玛软件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均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股东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信心。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
0011001778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222959.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198668.1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19866.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00058337.86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6001420.4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
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6001420.43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如下:
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341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0683520.00元(含税)。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65317900.43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683520.00元,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70%。
(二)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683520.0046025280.003068352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8222959.4270100174.2076484764.9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4269347.6432754309.5132933742.29
营业收入(元)187724337.56212491543.32221066364.2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296001420.43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00058337.86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739232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8269299.52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0739232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9957399.44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16.09%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7392320.00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承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