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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良好的合作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公司第三届第九次监事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