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6-078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6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6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开地点:如皋市城南街道海阳南路 3号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陈存友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147436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87642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此外,本次股东会存在股东承诺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冯建军与南京友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友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南京友旭拟协议收购冯建军持有的超达装备
23300000股股份,同日冯建军与南京友旭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自冯建军与南京友旭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冯建军将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股份(共计 115704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现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南京友旭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冯建军将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股份(共计 115704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因股东冯建军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股份、公司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东冯建军持有公司全部股份数量为 10630760股。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东冯建军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调整为 10630760股。因此,本次股东会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2236507股。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3人,代表股份 55320853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1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名,代表股份43921674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6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名,
代表股份 11399179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98%。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4人,代表股份 14470638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股份 600872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470587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1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人,代表股份 11399179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98%。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5531731.00 《关于 总表决 99.9937 2800 0.0051% 700 0.0013% 0 通过拟变更 情况 %
会计师 其中,事务所 中小股 144671 99.9758
2800 0.0193% 700 0.0048% 0
的议 东的表 38 %案》 决情况《关于 总表决 540836 99.9948 123441
2100 0.0039% 700 0.0013%
回购注 情况 38 % 5
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其中,
2.00 第一类 通过
中小股 144636 99.9806
限制性 2100 0.0145% 700 0.0048% 4200
东的表 38 %股票并决情况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1、上述提案 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提案 2.00涉及关联事项,股东会审议该提案时,关联股东吴浩先生、郭巍巍
先生、周福亮先生、陈飞先生、薛文静先生、樊芳蓉女士、顾志伟先生、刘佳宏先生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静、高欢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09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