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87证券简称:欧圣电气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聘任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控制审计工作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致同前身为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加入致同国际网络,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致同国际)的全球第三大成员所。主要提供审计、税务、咨询、评估与估值、工程管理等服务,涵盖并购税务支持、风险管理服务、信息科技咨询、融资与并购财务顾问、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等领域。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业务信息: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震杰先生,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天然女士,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具有9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高林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震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天然女士、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高林先生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7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审计收费定价是致同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执业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时对此次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