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8证券简称:力诺药包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3221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道新能源”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鸿道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19533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降至4.99996%,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7492%。
鸿道新能源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3、截至2026年1月8日,鸿道新能源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鸿道新能源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78702股,占公司总股本3.00%(以预披露公告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32623445股为计算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1关公告。
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鸿道新能源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获悉鸿道新能源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484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为1.39563%。
本次减持后鸿道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从15177000股减少至119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3484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6.57055%)减少至4.9999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
5.17492%),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占剔除回占公司总购专户股减持均价减持数量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本的比份数后公(元/股)(股)例司总股本的比例
2025年12月18日至
集中竞价17.68223098000.96617%0.99998%
2025年12
鸿道新能月29日源2026年1月大宗交易6日至202616.3159139000.38228%0.39565%年1月8日
合计//32237001.34845%1.39563%
注:目前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
23906789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8082700股。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在减持期间内,鸿道新能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7.36元/股-17.96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合计持有股
151770006.34841%119533004.99996%
份
其中:无限售
鸿道新能源151770006.34841%119533004.99996%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0.00000%
股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鸿道新能源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为6.57055%;本次权益变动后,鸿道新能源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为5.17492%。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151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8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道新能源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实际减持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后,鸿道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19533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降至4.99996%。鸿道新能源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31、股东鸿道新能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鸿道新能源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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