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公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杨公随,中国国籍,出生于1966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4年8月,任教于山东经济学院,历任会计系讲师、会计学院副教授;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任清华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山东新石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召开董事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召开股东列席股东会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会次数
10101000否55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本人认为2025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8次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
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2/7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3/19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2025/4/22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6/6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8/183.关于拟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5/9/20
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的议案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10/14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5年第七次专门会议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2.关于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12/22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
2025年第八次专门会议
户的议案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1、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担任了公司预算培训会议的主讲人;通过会谈、电话、邮件、微信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公司内部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建设,对公司内控管
理、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督,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履行职责方面:出席公司股东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以
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3、在自身学习方面: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通过规范董事会会议、定期汇报、重大事项提前充分沟通、组织或配合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保障本人履职知情权;组织参加资本市场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独董履职规范等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及行业动态,以便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2025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四)提名非独立董事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高元坤、马一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为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作废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025年度,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2024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对19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75.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1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3.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2024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76.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上述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七)2025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公随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