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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12 00:00 查看全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

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诺药包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含发行费用),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力诺转债”,债券代码“123221”。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29日)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9年8月2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力诺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40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4.20元/股,历次调整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4日起由14.40元/股调整为14.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因公司股票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4年9月

6日至2025年3月5日),如再次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

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3月6日起重新计算,如再次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3、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起由14.30元/股调整为14.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情况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力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力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相关文件,“力诺转债”本次共回售10张,回售金额为1000.55元(含息税)。具体内容2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力诺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力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即18.46元/股),已触发“力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行使本次“力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力诺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力诺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3四、“力诺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力诺转债”赎回价格为100.55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00%);

t指计息天数(202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8 月 23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3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202/365≈0.55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5=100.55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力诺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力诺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力诺转债”自2026年3月10日起停止交易。

3、“力诺转债”自2026年3月13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3月13日为“力诺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4记日(2026年3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力诺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力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3月18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3月20日为赎回款到达“力诺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诺转债。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力诺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力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力诺转债”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力诺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

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力诺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5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力诺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凯任耀宗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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