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力诺药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1097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5542.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53.8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68488.89万元。截止
2021年11月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2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不含税承销费金额500.0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00.00万元。截至2023年8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
购资金人民币495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为855.53万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44.4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488.89
项目投入 B1 46387.85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34.4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12933.37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B4 8500.00现金管理的本金
支付保证金 B5 918.41
项目投入 C1 2401.87
利息收入净额 C2 29.7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本期发生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本金到 C4 3000.00期转回
保证金退回 C5 559.29
项目投入 D1=B1+C1 48789.7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64.2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2933.37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D4=B4-C4 5500.00现金管理的本金
支付保证金 D5=B5-C5 359.12
E=A-D1+D2-D3-D4-
应结余募集资金2970.96
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70.96
差异 G=E-F -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144.47
项目投入 B1 8185.2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1174.95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B3 23000.00现金管理的本金
项目投入 C1 19807.96
利息收入净额 C2 371.0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本期发生额
现金管理的本金到 C3 23000.00期转回
支付保证金 C4 4353.68
项目投入 D1=B1+C1 27993.20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45.97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额 D3=B3-C3 -现金管理的本金
支付保证金 D4=C4 4353.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8343.5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343.56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自贸3705016188010000212721973160.84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760101001014211997736495.99
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76010100101406929销户
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76010100101421073销户
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
86611732101421012295销户
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合计29709656.83
注: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中不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500.00万
元、支付保证金359.12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
行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
9月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5年3月28日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于2025年9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8112501012001472672105660644.70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81105020142100008757297586.40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8160301010142101194520474587.8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81125010816501922222738.3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4510000010120100745296销户
合计183435557.25
注: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中不包含公司支付保证金4353.6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488.8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1.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207.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变更项募集资金本年度投资进度和超募资金投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
目(含部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
向(1)(2)期效益效益重大变化分变更)(3)=(2)/(1)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9200吨
高硼硅玻璃产否5095.045095.042374.1346.602020年10月633.80否否品生产项目
2.轻量化高硼
硅玻璃器具生否6718.466718.464279.7363.702023年4月803.39否否产项目
3.中性硼硅药
用玻璃扩产项否33145.3633145.362401.8731635.6395.452025年12月1267.14不适用否目
4.LED光学透
镜用高硼硅玻否8937.488937.483129.1035.012026年12月不适用否璃生产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53896.3453896.342401.8741418.592704.33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1.轻量薄壁高
档药用玻璃瓶否3003.963003.96-2346.4678.112022年10月-38.74否否项目
2.全电智能药
用玻璃生产线否1170.501170.50-767.4265.562022年8月-38.76不适用否项目
3.M2轻量化药
用模制玻璃瓶否6000.006000.00-4257.2570.952024年6月168.86否否(Ⅰ类)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4418.094418.09-4418.09————超募资金投向
14592.5514592.55-11789.2291.36
小计
合计-68488.8968488.892401.8753207.81--2795.69--1、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谨慎考虑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游客户需求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发募投项目之“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包括年产9200吨
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等三个子项目,年产 9200 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及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受经济下行海外终端消费者需求受到抑制影响,项目整体效益暂未达到预期水平;“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尚未完工。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鉴于项目投产后,产能释放及市场批量订单获取尚需时间,暂无法评估计算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I类)项
目分别于2022年10月、2024年6月完工,生产的药用中硼硅玻璃模制注射剂瓶、中硼硅玻璃输液瓶与制剂,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10月23日在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平台上显示登记号转为“A”状态,目前仍处于积极与各药企开展相关药品的验证批试验及药监局备案的市场开拓阶段,新产能完全消化及批量订单获取需要一定周期,项目效益在短期内尚未完全显现,暂未达到预期水平。
5、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主要用于生产低硼硅玻璃管,完全
用于自用,成本费用难以准确分割,无法对该项目产生的效益单独进行核算,项目效益主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和提升产品竞争力间接实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3.96万元投入“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50万元投入“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
3、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万元投入“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
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和“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6.27万元、403.08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03.93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扣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18.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418.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1530.5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
0012745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公司于202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11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57.5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93.46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03.93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56.46万元(包括保证金、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计划募集资金继续实施招股说明书承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的投资项目;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若出现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5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49144.4719807.96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
15400.00
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已累计投入募
15400.0027993.20
金总额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31.34%
金总额比例是否是截至项目已变截至否承诺投募集调整期末项目达本年可行更项本年期末达资项目资金后投资到预定度性是目度累计到和超募承诺投资进度可使用实现否发
(含投入投入预资金投投资总额(%)状态日的效生部分金额金额计
向总额(1)(3)=期益重大
变(2)效
(2)/(1)变化
更)益承诺投资项目
1.轻量药
用模制不
玻璃瓶4914337446771149572026年198.6
是44.32适否(Ⅰ类)4.47.47.92.1612月1用产业化项目
2.收购苏
州创扬新材料
8400.84008400.2025年401.2
科技股否-100.00是否
00.00009月0
份有限
公司30%股权
3.力诺药
包三期高端药不
7000.46364636.2027年
用包材否-66.23适否
00.04049月
项目二用
期——免洗免灭菌
(RTU)药用包材及预灌封注射器产业化项目承诺投
491449144198027993599.8
资项目
4.47.477.96.201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491449144198027993599.8
-----
计4.47.477.96.201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延长,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专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门会议出具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谨慎考虑了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0月9日已预先投入的募换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86.41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5632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11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
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况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及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不适用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计划募集资金继续实施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若出现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不适用题或其他情况
注1:公司于2025年9月完成对苏州创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份的收购是
落实公司“以医药包装为发展重点”的战略方向的重要举措,该项投资通过公司与创扬股份的资源及优势共享,构建协同发展效应,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矩阵,实现下游药企客户的一站式采购,提升公司在医药包装领域的市场份额与影响力。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改变是项目后的改变后否截至期达到本年项目改项目截至期末达对应的本年度末实际预定度可行变后拟投入投资进度到原承诺实际投累计投可使实现性是
的项募集资(%)预项目入金额入金额用状的效否发
目金总额(3)=(2)/(1)计
(2)态益生重
(1)效日期大变益化
1.收
购苏州创轻量药扬新用模制材料玻璃瓶2025
科技(Ⅰ8400.008400.008400.00100.00年9401.20是否股份类)产月有限业化项公司目
30%
股权
2.力
诺药包三期高端药用包材项轻量药目二用模制期玻璃瓶2027不
——(Ⅰ7000.004636.044636.0466.23年9适否免洗类)产月用免灭业化项菌目
(RTU)药用包材及预灌封注射器产业化项目合
-15400.0013036.0413036.04--401.20--计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系公司于2023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公司一直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募投项目所在的代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前期交付晚于预期,另外公司虽然持续加大中硼硅模制瓶的市场开发力度,但下游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市场开发尚需一定的周期,因此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原定计划发生了变化。且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公司取得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8958万元政府补助,因此募集资金投入资金需求量减少。通过技术改进,公司现有技术路线较原定设计方案效率有了明显提升。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更好的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司决定变更“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的部分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目)发展需求,经谨慎研究和论证分析,公司拟将“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400万元的用
途进行变更,其中8400万元用于收购创扬股份30%股权,7000万元用于力诺药包三期高端药用包材项目二期——免洗免灭
菌(RTU)药用包材及预灌封注射器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2025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不适用目)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不适用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二)本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249.2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份额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购买日期到期日期(万元)兴业银行股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
15500.002025123020260330
份有限公司 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合计--5500.0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资金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从而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三/(一)/2/(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力诺药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凯任耀宗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