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于2026
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2月12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25元/份。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