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证券简称:奥尼电子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实际控制人吴
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19年1月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2024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签署的一致
行动协议书有效期限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25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目前,吴世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深圳奥信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信通”)、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鑫投资”)及泰安中泰富
兴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兴投资”)的部分股权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28884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2%,吴世杰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6.60%的股份。吴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奥信通、汇鑫投资、富兴投资的部分股权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6990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吴斌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5.70%的股份。吴承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奥信通、汇鑫投资、富兴投资的部分股份间接持股10760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4%,吴承辉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95%的股份。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曾于2019年1月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就各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事项作出约定,有效期至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上市,《一致行动协议》至2024年12月27日止。
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24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一年,即至2025年12月
27日止。
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25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一年,即至2026年
12月27日止。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吴世杰、吴斌、吴承辉,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为奥尼电子的股东,并作为一致行动人就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及决策权利事宜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12月
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
期至2025年12月27日止。为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同意继续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经充分沟通协商,各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各方同意,原协议约定的双方一致行动期间到期后,各方一致行动的
有效期续期1年,即至2026年12月27日止。在本协议约定的延长期间内,各方仍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各方在新的一致行动期间的权利、义务及履行内容仍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仍以原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公
司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签署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