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证券简称:奥尼电子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数量及人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激励对象的人数为31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2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激励对象的人数为30人。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2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3月7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0.00万股,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0.00万股。
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25年4月8日。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为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8.92万股;同意作废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8万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为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万股;以11.80元/股的价格,为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8.92万股,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
(二)解除限售/归属期安排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归属,各批次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归属解除限售/归属
解除限售时间/归属期期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40%
/归属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归属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30%
/归属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根据上述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3月8日至2027年3月7日。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根据上述规定,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8日至2027年3月7日。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序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达成情况号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归属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足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
3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须合前述任职期限要求,满足归
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属条件。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的
4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亿元。营业收入为9.46亿元,达成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了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5年度个人绩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获授第一类限制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股票的3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5 相关制度实施。根据考核结果“A+”“A”“B”“B-”
果均为 A+;
“C”五个等级确定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8
考核评价结果 A+ A B B- C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A+,9个人层面解除 人考核结果为 B,13人考核结
100%90%80%60%0%
限售/归属比例 果为 B-。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等待期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解除限售/归属总体情况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价格11.80元/股
解除限售/归属数量600000股489200股
解除限售/归属人数31人30人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归属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155%,占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0000%;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203%,占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2.6133%,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一本次拟本次解除限售获授的第二本次拟本次归属数量类限制性股解除限数量占已获授类限制性股归属数占已获授第二姓名职务票数量售数量第一类限制性票数量量类限制性股票
(股)股票的百分比(股)(股)的百分比财务总
叶勇500002000040.00%--0.00%监职工董
于婷婷525002100040.00%525002100040.00%事
陈柏儒音频事15000600040.00%15000480032.00%业部技术总监
其他核心技术/业
138250055300040.00%143250046340032.35%
务人员(28人)
合计150000060000040.00%150000048920032.61%
注:陈柏儒先生为中国台湾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解除限售/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激励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关于解除限售/归属安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万股;以11.80元/股的价格,为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8.92万股。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议本次解除限售/归属事项的决议日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解除限售/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定价模型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解除限售/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等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归属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了本次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
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