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规范运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通;
1(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六)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至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题等。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活动。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
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2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公司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临时会议由审计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员(独立董事)主持。
事)主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