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年 10月 8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总股本 968970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454300 股后的总股本 9644278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71542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10月 16日。
鉴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71.19元/份调整为 71.11元/份。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