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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91证券简称:菲菱科思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454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4300股后的6888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689708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2025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

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转增股数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3777540元÷69342000股)×10

股=1.986896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986896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参与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27555080股÷69342000股)×10

股=3.973793股(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

1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为0.3973793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986896)÷(1+0.3973793)。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454300股后的总股本6888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689708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2025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未发生变化;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54300股后的股数

6888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2025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2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454300股后的6888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69342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6897080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4300股。依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543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6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8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转增股本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数量(股)

(股)比例(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1702810424.56%68112422383934624.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231389675.44%207438387305773475.40%

三、总股本69342000100%2755508096897080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总数9689708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67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龙发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上述人员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作相

4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

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7.51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

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转增股数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3777540元÷69342000股)×10

股=1.986896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986896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参与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27555080股÷69342000股)×10

股=3.973793股(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为0.3973793股。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986896)÷(1+0.3973793)。

4、根据《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 A栋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刘焕明

5咨询电话:0755-23508348

传真电话:0755-86060601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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