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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永)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永)

本人作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夏永,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1986年7月至1989年5月任安徽省宿县经济委员会职员;1989年5月至1994年3月任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职员;1994年3月至1994年10月任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4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鹏元资信评

1估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1年1月至2011年5月任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08年5月至2014年6月任深圳市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600380)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市富海银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控经理;2017年3月至2024年5月任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2024年6月任江苏新恒基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5月至今

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22)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5次、股东会4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议1次,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从维护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出发,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审慎参与决策公司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2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姓名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未亲自出席会议夏永6510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姓名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未亲自出席会议夏永4400否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2025年的工作当中,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募集资金、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2025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情况如下:

审议召开日期届次审议议案意见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5年1独立董事专门

4、《关于聘任李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月16日会议第一次会

5、《关于聘任庞业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王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年4第四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月28日独立董事专门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会议第二次会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4、《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第四届董事会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7独立董事专门5、《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同意月8日会议第三次会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议6、《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年10独立董事专门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月28日会议第四次会2、《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议管理办法>的议案》1、《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第四届董事会议案》2025年12独立董事专门2、《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同意月5日会议第五次会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议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1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14次,就公司的募集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报告、现金管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保证公司重大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向管理层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重大事项进展,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持续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推动公司提升合规运营水平。积极搭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桥梁,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进展、关键事项进行充分交流,督促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推进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规范、进度可控,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与监督效能。2025年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及履职情况如下:

审议召开时间届次审议议案意见

1、《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检查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货币资金检查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3、《关于<2024年下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4、《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1

委员会第5、《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月15日十九次会6、《关于制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议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制度>的议案》7、《关于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及鉴证业务约定书的议案》5第四届董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1事会审计的议案》

同意

月16日委员会第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次会议3、《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5年2事会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同意月28日委员会第第二次沟通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

2025年4事会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同意月21日委员会第第三次沟通三次会议1、《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第四届董案》

2025年4事会审计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同意月28日委员会第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四次会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制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611、《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检查报告>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检查报告>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025年7事会审计2、《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同意月8日委员会第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五次会议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检查报告>的议案》第四届董2、《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货币资金检查报告>的

2025年7事会审计议案》

同意月24日委员会第3、《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的议六次会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5年8事会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管理

同意月1日委员会第层第一次沟通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

2025年8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管理

事会审计同意月12日层第二次沟通委员会第

7八次会议1、《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第四届董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8事会审计2、《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同意月19日委员会第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九次会议的议案》1、《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四届董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2025年10事会审计5、《关于制定<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月28日委员会第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十次会议6、《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11

委员会第《关于<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月18日十一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第四届董案》事会审计2025年122、《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委员会第同意月5日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十二次会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的议案》

8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

2025年1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委员会第同意月26日第一次沟通十三次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选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2025年,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人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全面核查与审议,重点关注了该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据此发表了意见。同时,本人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严格审核,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的基础上,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2025年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审议议案审议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2025年1

与考核委《关于选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月16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2025年4事会薪酬绩效考核评价的议案》

同意

月28日与考核委2、《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员会第二3、《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9次会议案》

第四届董1、《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事会薪酬

2025年7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考核委同意月8日2、《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员会第三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四届董及其摘要的议案》事会薪酬2025年102、《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与考核委同意月28日管理办法>的议案》

员会第四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次会议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董1、《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事会薪酬

2025年12的议案》

与考核委同意月5日2、《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员会第五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次会议

(四)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就年度、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进程、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良好的沟通。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沟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沟通会议关注事项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2025年2月2024年年度报告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确定营业收入和存货可

1028日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变现净值为关键审计事

独立董事、公司管理认、应收账款、存货可项是否充分、合理,是否

层第二次沟通会议变现净值等审计重点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项。计应对要兼顾审计质量与效率,会计师要严格依据审计程序进行审计。

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工

2024年年度报告质量管

作进入最后的检查复核

2024年年度报告会理体系;其他重要事项阶段,会计师要按时出具

2025年4月计师与审计委员会、会计处理、募集资金及

审计报告,会计师和公司

21日独立董事、公司管理现金管理情况、研发费

要认真检查复核,确保年

层第三次沟通会议用执行的主要程序、主

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要审计调整事项等。

完整。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披

露时间及编制进程;财务重点关注事项如营业对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

2025年半年度报告

收入、资产减值损失足务数据进行认真检查核

2025年8月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额计提、银企对账事项、对,确认相关收入、费用

1日事、公司管理层第一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是否正确,确保公司财务次沟通会议

账务处理、交易性金融数据的真实、准确。

资产、少数股东权益确

认、非经常性损益等。

公司要认真检查核对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相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

关数据及文字表述,做好

2025年8月审计委员会、独立董开展情况、2025年上半

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要

12日事、公司管理层第二年公司经营情况及注意

协作配合,确保公司2025次沟通会议记录事项。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及时、准确。

11审计范围、审计时间的安

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排是否合理;审计人员工

2025年年度报告会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作要勤勉负责,在审计过

2025年12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审计时间安排、重要组程中,对各项财务数据指月26日独立董事、公司管理成部分、审计团队人员

标的确认要真实、准确的

层第一次沟通会议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反映,审计部加强监督职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能,发挥内控作用。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

议及一线走访之机,实地察看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车间、研发场所及办公区域,深入了解各场所的实际运营与环境状况。报告期内,通过系统查阅审计部工作底稿与相关记录,对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各项支出情况等进行梳理核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同时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浙江海宁子公司,对其生产运营、管理现状及募投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了系统性考察,调研过程中,通过实地走访工业园生产车间与办公场所,对子公司管理及技术团队的梯队建设、业务线的战略布局与进展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就未来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挑战与风险进行了前瞻性剖析与探讨。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要求。此外,也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以及合规运营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12(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活动,对投资者提出的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解答,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面,与部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意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现场交流,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等平台,了解公司与股东的日常沟通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在专业领域的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公司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同时本人也定期及不定期地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汇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作出相关说明,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

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

13者对企业的了解。2025年,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学习公司传达的监管文件,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了解最新的监管精神与动态以及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投资者交流信息等,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对公司的评价,并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

4、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

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公司该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公司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挖掘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投资机会,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也得到严格遵守执行。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14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就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本人就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是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执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发表同意的审查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15案》,本人认为公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了最新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决策,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也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关注并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

16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新规概览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专题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深刻理解不合规行为的边界。通过学习典型违规案例,不断强化合规意识与警示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其它工作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反对;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以上为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以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7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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