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终止实施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