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公告编号:2026-111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触及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和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751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张三云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97%。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计划上限,减持计划中剩余未减持股份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近日,公司获悉张三云先生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25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8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9%。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三云先生的持股比例由10.0000%降低至8.9671%,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减持股份来源(元/股)(股)
2026年6月5日至首次公开发行
张三云大宗交易15.6345100001.8723%
2026年7月1日前股份、上市后
资本公积金转集中竞价交2026年6月16日至
19.306200000.2574%
易2026年8月25日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2673000011.9810%216000008.96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73000011.9810%216000008.96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注: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家联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23103418股增加至
24088153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240881531股,本公告涉及计算
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公司总股本为准。
以上数据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计划上限,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二、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三云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柏叶中路***号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25日张三云先生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25日期间通过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8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9%。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三云先生的持股比例权益变动过程由10.0000%降低至8.9671%。本次减持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的相关计划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家联科技股票代码301193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减持股数(万股份种类股东名称减持比例(%)
股)
A股 张三云 248.81 1.0329
合计248.811.032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册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持有股
2408.8110.0000%2160.008.9671%
份
其中:无限售
张三云2408.8110.0000%2160.008.9671%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0000%
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
划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计划上限,减持计划中剩余未减持股份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
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张三云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触及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计划上限,减持计划中剩余未减持股份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