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公告编号:2026-07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23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6.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94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6月23日为授予日,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30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4元/股。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00万股,约占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相应地,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未申请归属或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禁限售规定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后,其售出相应股份受限的时间段,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后,不另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全部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经营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针对公司业绩设置考核指标,业绩表现分别对应考核期内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合并报表的业绩数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0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2、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2、2028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0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以及净利润实际完成值对应各解锁比例如下:
业绩达成率(P) 考核完成情况 归属比例(M)
P1=A/Am×100% P1≥100%或 P2≥100% 100%P2=B/Bm×100% 80%≤P1<100%或 80%≤P2<100% 取 P1、P2的孰高值
P1<80%且 P2<80% 0
注:1、A为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
2、Am为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
3、B为考核年度净利润实际完成值;
4、Bm为考核年度净利润目标值。
5、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标准系数
优秀 K=100%
良好 K=100%
合格 K=50%
不合格 K=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K)。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通过在内部公告栏张贴
的方式公示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获授激励对象属于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授予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30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94元/股。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经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6月3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30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0.95元/股(2026年6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0.95元/股,假设为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58.78%、52.07%、50.16%(分别采用公司最近12、24、
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6%、1.24%、1.28%(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2、24、36个月的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本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假设授予日在2026年6月下旬,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6.00万股,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预计为3542.82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分期摊销。则
2026-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需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306.003542.821131.061584.72640.35186.69
注:1、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激励成本的摊销对公司各年度净利润表现将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另外,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将产生正向作用,有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投资价值。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日符合要求,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