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5】326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或“公司”,股票代码 301193.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上一次评级结果债券简称上一次评级时间主体等级债项等级评级展望
家联转债 2025 年 6 月 24 日 AA- AA- 稳定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及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1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2023-2024年度公司分别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2664.58万元和7781.48万元,关联交易主要系采购家居用品、出售设备和模具及配件、出售家居用品材料、提供劳务和关联租赁等。本次收到警示函系因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王熊、总经理马恒辉、董事会秘书汪博、财务总监钱淼鲜未按
1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家联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证鹏元认为,公司因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监管部门纪律处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后续将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家联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7月9日至“家联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相关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家联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2附表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指标评分等级评分要素指标评分等级
宏观环境4/5初步财务状况6/9
行业&经营风险状况5/7杠杆状况6/9业务状况财务状况
行业风险状况3/5盈利状况中
经营状况5/7流动性状况4/7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5/7财务状况评估结果6/9
ESG 因素 0调整因素重大特殊事项0补充调整0
个体信用状况 aa-外部特殊支持0
主体信用等级 AA-
注:(1)本次评级采用评级方法模型为:工商企业通用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3V1.0)、外部特殊支持评价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2V1.0);(2)各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表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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