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了股东会的召开,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926.81万元,较上年同期100778.26万元增长
1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21.23万元,较上年同期22496.05
万元下降10.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735.61万元,较上年同期21078.01万元下降15.86%。
二、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202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吴楚宇变更为王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人数及独立董事人数保持不变。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5次,通讯方式召开2次,累计审议通过了35项议题,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作出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具体如下:
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现场出席董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数数事会会议于胜利74300否金勇72500否王云兰71600否王永强70700否赵家骅71600否祝青71600否丁恩杰71600否马轶群71600否吴楚宇
51400否(已离任)王鹤20200否
三、2024年度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共审议通过16个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投资者参会议届次会议类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与比例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临时股东会28.40%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1月15日
东会告编号:2024-02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2023年度股东会年度股东会48.76%2024年05月08日2024年05月08日
告编号:2024-2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临时股东会46.79%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8月30日
东会告编号:2024-46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临时股东会46.15%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1月04日
东会告编号:2024-59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临时股东会52.64%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6日
东会告编号:2024-70
四、2024年度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行使职权。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委员认真审查了候选人的背景、资质及与公司发展需求的契合度,顺利完成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
(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议案》。委员会成员在审议过程中,充分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确保了议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此外,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还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为公司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共审议通过了20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秉持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监督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工作,审查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这些议案涵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标准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重要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确保公司薪酬体系的合理性和激励效果,同时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各位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议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审议,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五、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在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监督,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独立董事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的合规性与合理性。独立董事们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能够稳健运营并保护股东利益。具体详见《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六、董事会其他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修订和优化《公司章程》,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完成会议决议、回购进展、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解答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同时,公司还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互动易问答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和反馈,不断提升投资者满意度。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平衡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股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8869.77万元,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七、2025年董事会的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致
力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二)董事会将切实落实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妥善办理
相关事宜,设定合理绩效考核政策与目标,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董事会将始终关注股东权益,继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问题,建立更加紧密和信任的投资者关系,增强投资者的满意度和信任感。同时,不断优化分红机制,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与战略发展的情况下,积极回报投资者。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