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了股东会的召开,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在行业面临系统性压力的背景下,同行业及跨行业竞争持续升温,公司直面挑战,仍保持对研发的较高投入,通过产品迭代与性能优化,夯实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深耕煤矿智能化主业的同时,积极向非煤矿山及其他智能化业务拓展,并着力布局矿山智能驾驶产品研发与应用,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与发展韧性。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344.01万元,较上年同期112926.81万元下降
14.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38.94万元,较上年同期20121.23
万元下降24.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628.94万元,较上年同期17735.61万元下降28.79%。
二、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祝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祝青先生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原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人员不变。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5次,通讯方式召开2次,累计审议通过了29项议题,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作
出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连缺席续两次出席请假本报告期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本报告期董事未亲自股东股东董事姓名应参加董席董事式参加董席董事应列席股会次参加董会次会次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东会次数数事会会数数议于胜利75200否330金勇74300否330王云兰70700否330王永强70700否330赵家骅70700否330祝青70700否330丁恩杰70700否330马轶群71600否330王鹤70700否330
三、2025年度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共审议通过20个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投资者参会议届次会议类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与比例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临时股东会46.02%2025年03月13日2025年03月13日
东会告编号:2025-06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2024年度股东会年度股东会45.67%2025年05月13日2025年05月13日
告编号:2025-26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临时股东会45.28%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0日
东会告编号:2025-50
四、2025年度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行使职权。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各位委员认真审查了候选人的背景、资质。
(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议案》。委员会成员在审议过程中,充分发表了
专业意见,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确保了议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此外,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还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为公司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共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秉持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监督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工作,审查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
这些议案涵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评价以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等重要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的合理性和激励效果,同时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各位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议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审议,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五、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在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监督,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独立董事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的合规性与合理性。独立董事们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能够稳健运营并保护股东利益。具体详见《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六、董事会其他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优化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完成会议决议、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事项等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2024年度和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解答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同时,公司还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互动易问答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和反馈,不断提升投资者满意度。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平衡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股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8584.54万元,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持续完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独立董事自我与互相评价,各位董事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依法行使权利,履职过程中未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有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的行为,有效履行治理职责,年度评价均为合格,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有关部分。七、2026年董事会的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制定与指导2026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合理绩效考核政策与目标,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经营目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将紧密跟踪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优化治理架构和制度体系,夯
实规范化运作基础。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同时借助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力量,构建内外协同、覆盖全面、反应及时的风险识别与防范机制,切实保障公司稳健运行。
(三)董事会将不断优化董事及高管履职保障机制,完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履职水平。进一步强化各专门委员会职能,支持独立董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健全内外部监督体系,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董事会将扎实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问题,增强沟通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资金状况,稳步推进分红工作,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积极回报投资者。
2026年,面对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将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继续带领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