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证券简称:北路智控公告编号:2026-33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6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5)。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972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2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9646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8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55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8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3、公司董事、新任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罗开成先
生、赵家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选举于胜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5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56%。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于胜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金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5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56%。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金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云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42%。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王云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罗开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50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1%。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罗开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赵家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7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5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82%。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赵家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轶群先生、田卫东先生、王鹤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选举马轶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29%。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马轶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田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31%。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田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34%。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王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刘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