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证券简称:北路智控公告编号:2025-17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2.029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7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06.7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3080.79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7月2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430807883.74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281452779.62
减:转入保证金账户762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49999854.77
减:募集户销户转出63446.13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专户利息收
50937036.86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余额542608840.0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79033232.85
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163575607.2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2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和“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南
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软件”)、南京北路物联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物联”)为其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2022年11月15日,公司、北路物联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北路软件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022-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42608840.08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379033232.85元、现金管理产品163575607.23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其中:尚未到期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证券账号账户余额称的现金管理金额南京银行南京北股份有限路智控公司南京科技股0132280000000716已销户不适用江宁滨江份有限开发区支公司行南京北南京银行路智控股份有限
科技股0137260000004893268751475.470公司紫金份有限支行公司南京北宁波银行路智控股份有限科技股72030122000661511已销户不适用公司南京份有限江宁支行公司南京北中国民生路智控银行股份
科技股有限公司636136650110281757.380份有限南京江宁公司支行南京北中国民生路智控银行股份科技股有限公司635922015已销户不适用份有限南京雨花公司支行南京北中国农业
10105101040020216已销户不适用
路智控银行股份科技股有限公司份有限南京金鹰公司支行中国银行南京北股份有限路智控公司南京
科技股485877940970163575607.23163575607.23江宁经济份有限开发区支公司行南京北路智控招商银行科技股南京江宁125905022910109已销户不适用份有限支行公司中国建设南京北银行股份路软件有限公司32050159543600002235已销户不适用技术有南京梅山限公司支行南京北中国建设路物联银行股份信息技有限公司32050159543600002234已销户不适用术有限南京梅山公司支行
合计542608840.08163575607.23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3145.2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1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7957.1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7590.79万元用于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6.3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节余资金59611.43元;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资金3834.7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共63446.13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82244.07万元。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且此事项已经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该超募资金2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且此事项已经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该超募资金2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为48000.00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超募资金账户因前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上余额较少,为提高管理效率,对其进行账户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11096.49元,其中转入其他超募资金账户继续管理7123.37元,转入其他一般存款账户计入上述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额度3973.12元。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完成上述超募资金账户销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6357.56万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上,其中,由于公司认购的现金管理产品于2024年12月31日尚处于认购期,因此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因认购该产品而处于冻结状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6357.56万元。
2022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公司募投项目“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为2024年2月。因“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依托于公司2号生产楼和3号生产楼的建设,受公司施工场地的限制,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对现有生产产能的影响,两栋生产楼需要分期建设,3号生产楼交付后方可进行2号生产楼的建设。
因施工方复工复产延期,建设进度滞后于原计划,导致进度有所延缓。2023年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43080.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970.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145.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是否已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分变更)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3)=(2)/(1)现的效益预计效益期化承诺投资项目矿山智能设备生
否26723.3226723.323970.0610901.2540.79%2025年12月-不适用否产线建设矿山智能化研发
否17113.4017113.400.0017244.02100.76%2024年2月-不适用否中心
补充流动资金否17000.0017000.000.0016999.99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60836.7260836.723970.0645145.2674.21%----计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行贷款(如不适用
有)补充流动资金(如否48000.0024000.004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有)超募资金投向小
否48000.0024000.0048000.00100.00%----计
合计60836.72108836.7227970.0693145.2685.58%----
未达到计划进度说明:公司募投项目“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2月。因“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依托于公司2号生产楼和3号生产楼的建设,受公司施工场地的限制,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对现有生产产能的影响,两栋生产楼需要分期建设,3号生产楼交付后未达到计划进度
方可进行2号生产楼的建设。因施工方复工复产延期,建设进度滞后于原计划,导致进度有所延缓。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或预计收益的情
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况和原因(分具体确的同意意见。
项目)
预计收益不适用情况说明:公司募投项目“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预计效益情况;“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收益,所以无法进行单独收益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未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82244.07万元。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且此事项已经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该超募资金2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且此事项已经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该超募资金的金额、超募资金2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途及使用进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为48000.00万元。
情况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超募资金账户因前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上余额较少,为提高管理效率,对其进行账户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11096.49元,其中转入其他超募资金账户继续管理7123.37元,转入其他一般存款账户计入上述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额度3973.12元。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完成上述超募资金账户销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2022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目先期投入及置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1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7957.1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换情况资金,其中7590.79万元用于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6.3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节余资金59611.43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转入自有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应项目实施出现募
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4月完成全部相关账户的销户手续。
集资金结余的金
*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之“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资金3834.70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转入自有资金,额及原因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5月完成全部相关账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投项目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6357.56万元;尚未使用的尚未使用的募集
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其中,由于公司认购的现金管理产品于2024年12月31日尚处于认购期,因此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11000.00资金用途及去向万元募集资金因认购该产品而处于冻结状态。
募集资金使用及2022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披露中存在的问额置换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题或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