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195证券简称:北路智控公告编号:2026-08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389449.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483935.97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36218357.3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98844340.9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844340.90元,股本132069840股。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132069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924190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未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9241904.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34%。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1临时公告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9241904.0085845396.0088697691.1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1389449.15201212338.00224960511.31
研发投入(元)133026499.66137557383.96107726503.56
营业收入(元)963440102.951129268057.771007782566.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36218357.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98844340.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53784991.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92520766.1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53784991.16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378310387.1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2.2%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79241904.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53784991.1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临时公告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税金、短期租赁费、预付款项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及设备款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7.64亿元、人民币13.71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7.45%、47.13%,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金额和实施时间等。2026年度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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