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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1—2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3—4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1-1290号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工大科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工大科雅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工大科雅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第1页共5页四、工作概述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我们认为,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工大科雅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薛志娟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硕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2页共5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度
2024年度2024年期
上市公司核占用累计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的2024年度偿还末占用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算的会计科发生金额占用性质关联关系占用资金余额利息累计发生金额占用资金余原因
目(不含利(如有)额
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2024年度
2024年度上市公司核往来累计2024年期往来性质(经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的2024年度偿还往来形成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算的会计科发生金额末往来资金营性往来、非关联关系往来资金余额利息累计发生金额原因目(不含利余额经营性往来)(如有)
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工大科雅石家庄节能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351.00260.002611.00往来款项非经营性往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工大科雅(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5028.005028.00往来款项非经营性往来
新疆工大科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9.3029.30往来款项非经营性往来
第3页共5页天津科雅智能换热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00.00300.00往来款项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华电(漯河)热力有限公司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其他应收款93.0210.0482.98代收服务非经营性往来属企业
总计---7472.02589.30339.347721.98-
法定代表人:齐承英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齐成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吕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