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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6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录

目录....................................................2

释义....................................................3

声明....................................................4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5

二、本次授予情况..............................................6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7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8

五、备查信息................................................9

2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工大科雅、公司指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指激励计划《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指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满足获益条件后,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激励对象出指

股票 资购买公司 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指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为授予日指交易日授予价格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每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指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的行为归属条件指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完成的日归属日指期,归属日为交易日《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指南》指——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指《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指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工大科雅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公司提供,公司已向本财

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复印件均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对前述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7月16日。

(二)授予价格:14.32元/股。

(三)授予数量:177.18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的 A股普通股。

(五)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1人,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占授予总量占公司总股序号姓名国籍职务(万股)的比例本的比例

1吴向东中国董事、副总经理8.6254.6145%0.0716%

2张光宇中国副总经理12.1656.5085%0.1009%

3董翠娟中国副总经理94.8152%0.0747%

4高晓宇中国副总经理63.2101%0.0498%

5贾国栋中国董事会秘书94.8152%0.0747%公司(含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

6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132.3970.8309%1.0983%

人员(76人)

7预留9.735.2057%0.0807%

合计186.91100.0000%1.5506%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6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7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

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

8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

3.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际9号楼

电话:0311-85820288

传真:0311-83839905

联系人:贾国栋、孙桂一本报告一式两份。

9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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