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0证券简称:大族数控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数控”)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通过公司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1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9152股;因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或第一个归属
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能达到100%归属标准,已获授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550股由公司作废。
6、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79089股;因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或第二个归属
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能达到100%归属标准,已获授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987股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1037股。
22、第二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层面未能完全归属
剔除已离职人员,剩余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中,1名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100%归属标准,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50股。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5987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或离职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5987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相应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
3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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