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大族数控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斌联系电话:0755-23835238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科伊联系电话:0755-23835238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是,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050)以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4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是报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对“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增加全资子公司麦逊电子和升宇智能为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租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塘大道604号为项目实施地点,并根据项目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实际建设进度,将“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
6月30日。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及与已披露信息的匹配程度,后续保荐人将实时跟踪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现相关项目存在变化或再次延期的可能性,将及时督促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2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减持股份规则等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
1.信息披露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不适用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050号),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制度的建立查阅了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不适用和执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3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050号)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
3.“三会”则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
不适用
运作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
4.控股股东
最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及实际控制不适用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人变动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
5.募集资金
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不适用存放及使用
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
6.关联交易不适用
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
7.对外担保内部制度,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不适用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
4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
8.购买、出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资产购
不适用
售资产买、出售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业务
类别重要事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项(包括对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外投资、风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不适用
险投资、委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托理财、财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务资助、套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期保值等)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
10.发行人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公司内部控或者其聘请制评价等工作,配合提供了《募集资金年的证券服务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不适用机构配合保诚专字[2026]518Z0062号)《内部控制审荐工作的情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050号)况等报告及相关资料。
11.其他(包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括经营环
露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境、业务发
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展、财务状
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况、管理状不适用
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况、核心技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术等方面的
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重大变化情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5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4.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是不适用
5.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6.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关措施的承诺函是不适用
7.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8.利润分配的承诺是不适用
9.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不适用
10.未履行承诺的措施是不适用
11.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6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7(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斌熊科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