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族数控 A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 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7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337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8177.8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215520000.00
减:发行费用133741703.26
募集资金净额3081778296.74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注1)1266627329.95
减: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注2)440000000.00
减: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1396918327.9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0340738.6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注4)38573377.40
注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86641785.86元。
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4亿元。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3: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97亿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合计13.97亿元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完成补流。
注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为35593200.43元(协定存款),其余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A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3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先后于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于2025年9月4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等19家银行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顺利有效推动募投项目实施,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全资子公司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创深圳”)增加为募
投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之一,并同意亚创深圳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5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亚创深圳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活期协定存款募集资金余额账户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43066041013005277953100000.00554153.26654153.26存续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0039291003004878409500000.004117121.984617121.98存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770575579962200000.00268769.13468769.13存续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840000010120100602249300000.00247872.31547872.31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016376101061.00146976.68146977.68存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79300078801300001951780175.97780175.97存续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302033070063500000.005020428.575520428.57存续
深圳市大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新区支行51940188000042104100000.0063431.68163431.68存续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05880100075248100000.0018534953.5918634953.59存续数控科技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110301013200611168已注销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000108004974已注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10869000000328530已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050045600074421408已注销深圳农商银行白石厦支行000404122093已注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9550880077749300413已注销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12001288880010073已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34439905已注销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032100000006488已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337030100100348469已注销
亚洲创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757575821631200000.004328205.094528205.09存续深圳)木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748475816789200000.002311288.142511288.14存续有限公司
合计2980176.9735593200.4338573377.40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573377.40元,其中活期存款2980176.97元,协定存款35593200.43元。
注2: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已划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使用用途,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及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4187.3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会计师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A股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06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族数控 2025年度《关于A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族数控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大族数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1552.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497.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4187.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进度(%)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和超募资金投项目(含部诺投资总额资总额入金额计投入金额(3)=(2)/(1)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向分变更)(1)(2)态日期效益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PCB 专用设备
2026年6月
生产改扩建项否152393.03152393.0335520.28115261.4475.63不适用不适用否30日目
PCB 专用设备
2026年6月
技术研发中心否18260.1718260.173452.6511401.3062.44不适用不适用否30日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170653.20170653.2038972.93126662.7474.22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永久补充流动
否137524.63137524.6317524.63137524.63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资金超募资金投向
137524.63137524.6317524.63137524.63100
小计
合计308177.83308177.8356497.56264187.37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的议案》,同意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公司将“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6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设备采购及进场调试、外部验收等工作。随着 AI大模型技术不断突破,带动 AI应用加速,国内外云解决方案提供商持续提升算力中心投入,AI算力数据中心服务器、交换机、光模块等终端需求延续强劲增长态势,相关 PCB技术需求不断提升,新材料、更高特征规格对 PCB加工工艺提出更高挑战,由此带来公司更高技术水平、更高精度、更高可靠性的专用设备需求及占比大幅增加,对生产装配车间和研发实验室洁净度等环境参数提出更高要求。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实际装修方案进行了调整和设计,导致时间投入有所延长。此外,项目部分待支付款项需待相关部门完成验收程序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并支付。由于部分验收工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验收流程较为复杂,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低于预期,未能在原计划期限内达成结项条件。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及产品需求变化,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337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8177.83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37524.63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截至2022年5月9日公司已完成补流。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已完成补流。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已完成补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12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97亿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4日公司已完成补流。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对“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对“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公司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塘大道604号”这一实施地点。新增后实施地点包括: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与同富路交汇处东南侧;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塘大道604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公司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现有租赁场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3栋厂房部分场地”这一实施地点。新增后实施地点包括: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与同富路交汇处东南侧;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塘大道604号;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3栋厂房部分场地。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创深圳”)增加为募投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实施主体由大族数控变更为大族数控和亚创深圳。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增加实施主体。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及公司所处行业变化情况,为更好地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更科学合理地布局产能,管理更加方便,最大限度的提升生产效率和保持生产的稳定性,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升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原方案中钻孔类及检测类产品生产,同时调整原建设规模,并延长实施期限。产能规划为投产后第一年达产率为正常产值的
70%,第二年完全达产。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预计实现年产钻孔类产品、测试类产品、贴附及自动化产品等 PCB专用设备 3780台的生产能力,年产值约 2520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6641785.8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946952.83元(不含增值税),合计399588738.69元。2022年4月24日公司已完成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置换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86191.66万元(其中
53691.66万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24日已归还。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10亿元(其中2.8亿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日已归还。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10亿元(其中1.95亿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4月7日已归还。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7.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17日已归还。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5月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
决议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3559.32万元(协定存款),剩余募集资金298.02万元,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3559.32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元(协定存款),剩余募集资金298.02万元,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斌熊科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