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秉
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董事会及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月9日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2024年12月25日议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2024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
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强化了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发生的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孙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七)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对公司2024年度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公告均依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年工作规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监事会取消工作,改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前述调整,确保职能顺利转移至审计委员会,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