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2证券简称:朗威股份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
1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