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证券简称:国泰环保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夏玉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77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000000股的49.72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7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
49.6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0.0706%。(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5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股份5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00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34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34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0%。
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34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0%。
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修订《股份回购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修订《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9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345%;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吕崇华、孔舒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