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证券简称:国泰环保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6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2025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1923474.97元,累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32202240.95元,累计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5783081.32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5783081.32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在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56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4.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方
案为:以2025年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4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25年1月23日实施。
叠加此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股利5600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90.96%。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120000000.00120000000.00120000000.00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23474.97138567809.29148191612.91
研发投入25914833.0924231052.8119638107.30
营业收入315609400.57309479702.30366323146.5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32202240.95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75783081.32
润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360000000.00
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39560965.7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60000000.00
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69783993.20
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7.04%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6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5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1.66%)、112000208.39元(占总资产比例7.36%)。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