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证券简称:国泰环保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民安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安环境”)于近日收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钱财执法罚决字〔2026〕第00000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AX7LP7N
2.成立日期:2017年9月26日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与技术服务;市政工程、园林
绿化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节能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承接;环保设备、流体输送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销售:微生物水质改良剂、
环保材料、苗木(除种苗)、花卉;水泵经营及售后服务;承接:河道、土壤生
态修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对民安环境的持股比例:51%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6年7月1日,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组织听证,民安环境向钱塘区财政
局提出了陈述和申辩。经查,民安环境在2023年7月3日四工段直河萧山来水断面水质提升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024年3月25日河庄街道四工段直河闸口水质综合治理项目两个采购项目中构成串通投标行为。
钱塘区财政局认为,民安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串通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
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并结合《杭州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
号51第Ⅲ档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捌元伍角叁分(¥2184818.53);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民安环境仍保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公司对该事项高度重视,督促民安环境依法按期缴纳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况履行行政复议、诉讼等相关程序。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在公司及子公司宣贯法律法规,在项目投标中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严禁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影响:本次没收违法所得218.48万元,将直接减少民安环境2026年
度净利润185.7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0.83%。
2.经营/资质影响:民安环境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两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涉案两个项目合同已终止。
五、风险提示
处罚决定书载明民安环境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
个月内发起行政诉讼,且不停止执行该决定。截至公告披露日民安环境暂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即使申请,处罚决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民安环境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将影响其新业务的获取。
公司就本事项向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