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证券简称:国泰环保公告编号:2026-039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0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000000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以2026年3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年3月31日实施完毕。因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8.0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7.23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2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4733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7366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4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39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98%,最高成交价为45.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11.72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