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特科技
股票代码:3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天书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签署日期:2025年9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9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2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吴天书
联特科技、上市公司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签署的《一致行动协一致行动相关协议指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本次权益变动指止,吴天书退出一致行动关系《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吴天书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210021980********国籍中国住所及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职务董事、副总经理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原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所致。
《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吴天书和李林科不再续签。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于《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一致行动人关系。张健和杨现文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于2025年9月13日《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一致行动人关系。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2025年9月14日,张健与杨现文签署了新《一致行动协议》并成为公司新
的实际控制人,吴天书、李林科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数占总股本比姓名职务股份性质备注量(股)例(%)张健董事长、总经理2742930021.14限售股份两人签署新《一杨现文董事、副总经理1749276013.48限售股份致行动协议》
吴天书董事、副总经理93668407.22限售股份两人退出一致行
李林科董事、副总经理74968205.78限售股份动关系
合计6178572047.6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张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42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4%;杨现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492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吴天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36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李林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496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合计直接
持有公司数量61785720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不再是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单独计算。吴天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366840股,为首发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
三、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联特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6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三、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
联系人:肖明、许怡
联系电话:027-87920211
9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吴天书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5日
10(本页无正文,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吴天书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5日
11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武汉联特科技股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份有限公司区九龙湖街19号股票简称联特科技股票代码301205信息披露义务人通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天书讯及住所地区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生变化√(一致行动关系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股股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36684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7.22%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持股数量:936684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7.22%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由原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比例算变为单独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5年9月13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2(本页无正文,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吴天书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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