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5证券简称:联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2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号,A栋办公楼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吴天书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8364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6281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82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009%。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578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496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82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60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表决情况:同意68360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2.0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68360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2.0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68360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2.0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表决情况:同意68360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2.0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6836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2.0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836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2.0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表决情况:同意6836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2.0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发售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6836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2.0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836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2.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筹资成本分析表决情况:同意6836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上述子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5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5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6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8.01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8.02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8.03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上述子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9.01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9.02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9.03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9.04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9.05审议通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1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60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12、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66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0%;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66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张健先生、杨现文先生、吴天书先生、李林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方芳女士、洪荭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13.01选举方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68233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63%。
13.02选举洪荭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68232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6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6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许桓铭、蔡守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