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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海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海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谭海宁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博士后;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讲师;2013年9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副教授;2020年1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教授;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就职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任副区长(挂职);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中心副主任;2024年7月至今,担任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8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召开董应出实际委托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缺席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事会次席次出席出席未亲自参加董事姓名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谭海宁66600否66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持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重点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调

整公司治理结构等事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

略委员会委员,依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持

2/8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评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需要更换人员的情形,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提出建议,关注公司对董事、高管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评价标准、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及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了公司考核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发展战略规划、终止投资建设智能化生物质能源项目等事项。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阶段,对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讨论,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同时,为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推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重点项目,提出终止建议,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共召开了2次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2次,具体

召开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

3/8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财务问题进行交流,确保公司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公司的现场调查对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电话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对公司的有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并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始终遵循谨慎、勤

勉和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为促进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创造良好业绩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

4/8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和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基于自身业

务发展需求而进行的,满足了公司发展及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相应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具体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5/8况的专项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四)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充分了解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

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该议案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该议案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202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5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2025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7/8(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谭海宁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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