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6证券简称:三元生物公告编号:2026-011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在建
6、会议召开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4(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2023257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3257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0000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5人,代表股份96859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6026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83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人,代表股份83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人,代表股份83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3%。
3、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69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68%;反对7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744%;弃权956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545%;反对7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9%;弃权956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17%。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654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889%;反对1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弃权96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8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5.4404%;反对1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98%;弃权96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98%。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3/4(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