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春海)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4年7月1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因此,本述职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
19日。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19日)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春海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微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5年8月至今,就职于滨州职业学院,历任助教、讲师、教授、生物工程学院教科研副院长;2014年7月至今,就职于滨州职业学院,任教研室主任;2020年10月至2024年7月,就职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1/8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19日),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召开董应出实际委托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缺席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事会次席次出席出席未亲自参加董事姓名次数大会次数大会次数数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赵春海55500否33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持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重点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换届等事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
2/8略委员会委员,依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19日)履职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事项。充分了解公司被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审核被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提出建议,关注公司对董事、高管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评价标准、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及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了公司考核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发展战略规划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2024-2026)等事项。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阶段,对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讨论,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
3/8出建议。同时,提议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财务问题进行交流,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实地考察公司,全面了解了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持续关注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及时性,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及时了解外部信息对公司的影响,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就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日的要求。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严格审查,特别关注相关议案
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风险,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紧密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动态,确保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4/8的规定,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的公正性。
3、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及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主动参与由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活动,通过系统的培训,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法律、法规与制度要求,提高个人履职的专业素养,树立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贡献更为精准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长远发展。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
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
而进行的,满足了公司发展及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相应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5/8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具体情况。
(三)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会换届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被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通过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通过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6/8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
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该议案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2024年度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4年度任职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2024年度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4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5年,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公司价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而努力奋斗!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7/8(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春海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